|
|
|
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
时间:2015-04-28 07:01:40
第 1 章 总 则第 1.0.1 条 为了使民用建筑照明设计符合建筑功能和保护人们视力健康的要求,做到节约能源、 技术先进、经济合理、使用安全和维修方便,特制定本标准。第 1.0.2 条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、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建筑和住宅的照明设计。第 1.0.3 条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,除应遵守本标准外,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。 第 2 章 照度标准2.1 一般规定第 2.1.1 条 民用建筑照明照度标准值应按以下系列分级:0.5、1、2、3、5、10、15、20、30、 50、75、100、150、200、300、500、750、1000、1500 和 20001x。第 2.1.2 条 照度标准值是指工作或生活场所参考平面上的平均照度值。第 2.1.3 条 根据各类建筑的不同活动或作业类别将照度标准值规定高、中、低三个值。设计人员 应根据建筑等级、功能要求和使用条件,从中选取适当的标准贴片电感 值,一般情况下应取中间值。第 2.1.4 条 在照明设计时,应根据光源的光通衰减、灯具积尘和房间表面污染引起照度值降低的 程度,除以表 2.1.4 中的维护系数。
上一篇
晶体管的检测经验介绍
下一篇
PCB印制线路板入门知识
|